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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開發單位未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審查結論修正評估書初稿時,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還請開發單位限期補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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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