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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41條

依本法查扣或沒入之環境用藥,需為適當處理時,其費用由原製造、加工、輸入或販賣者負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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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