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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環境保護產品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環境部環境保護產品證書規費收費標準規範了申請環境保護產品證書所需繳納的規費項目、金額及繳費方式等事項,目的是為了有效管理環境保護產品證書的申請與核發過程。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3-12-19・共 4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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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申請環境保護產品證書,應依下列規定繳納規費: 一、新申請、換發及補發案:每件新臺幣五百元。 二、證書登錄基本資料變更:每件新臺幣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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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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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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