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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 第15條

公民營事業辦理受託業務時,其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勞務委任及相關採購,主管機關得要求準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 前項要求,主管機關應記載於甄選文件,並於委託開發契約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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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