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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標管理辦法 第6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儲存界標,列冊管理,並得提供受委託辦理地籍測量業務之測繪業者購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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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