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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法 第14條

種畜禽業者所飼養之種畜禽應辦理血統登錄者,其用於配種之公畜禽,須有血統登錄,母畜禽須半數以上具有血統登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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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