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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舖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當舖業因受營業場所之限制,必需另行增設倉庫者,除依第五條規定辦理 外,並應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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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