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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寺廟條例 第11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之規定者,該管官署得革除其住持之職,違反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者,得逐出寺廟或送法院究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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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