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督寺廟條例 › 第12條

監督寺廟條例 第12條

本條例於西藏、西康、蒙古、青海之寺廟不適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監督寺廟條例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