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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申請省水標章之審查費及核發證書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申請省水標章案件,每件審查費新臺幣五百元。 二、申請省水標章使用證書,每張新臺幣五百元。 三、申請繼續使用省水標章使用證書,每張新臺幣五百元。 四、申請變更省水標章使用證書記載事項內容或補發、換發省水標章使用 證書,每張新臺幣一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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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