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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3條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保管之債票形式短期票券於兌償後,應作成紀錄。 前項紀錄應至少保存五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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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