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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第38條

補習班學生每一學科缺席時數達該科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參 加該科結業試驗,各科缺席時數合計達全期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 不得參加結業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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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