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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29條

無軌道運輸之坑道,車輛與坑壁間距離至少應在一公尺以上;屬複線車道,車輛與車輛間距離至少應在○.五公尺以上。 單線車道,坑道兩端應設置管制站,以調度車輛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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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