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社會秩序維護法 › 第3條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3條

行為後本法有變更者,適用裁處時之規定。但裁處前之規定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社會秩序維護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