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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商管理辦法 第34條

票券商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簽證、承銷、保證、承兌及背書等業務及買賣 短期票券時,應翔實記載票券之種類、數量、金額及買賣客戶名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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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