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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金融公司設立標準 第4條

票券金融公司發起人不得有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四條第一項所列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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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