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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37條

票券金融公司向其他金融機構拆款或融資之期限及總餘額,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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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