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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法 第9條

自然人、法人為設立私立學校,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法人主管機關許可,捐資成立學校法人。 申請前項許可,應由捐助人或遺囑執行人,擬訂捐助章程及擬設私立學校之計畫,檢附捐助財產清冊及相關資料,向法人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前項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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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