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 第5條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5條

本部依前條規定核定時,應就學校免受法令限制之事項,載明不受限制之期限及範圍。 本部於必要時,得對學校辦理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各款規定事項之成效,進行專案評鑑,並以評鑑結果作為變更或廢止原核定處分之參考。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績優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