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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暨研究機構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5條

為提高育研機構效能,其軟硬體設施與支援服務系統及專業人員,得與該機構以外機構合作之。 育研機構應加強與所在地園區內外設立之公司、機構、大學或其他育成中心建立相關資源協力服務機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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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