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科學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 › 第9條

科學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 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修正之第五條,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科學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