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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21條

得向管理局承購所獲配租之土地者,僅限安置戶本人。但安置戶死亡時,得由全體繼承人協議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承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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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