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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基準日:指管理局於新設或擴建園區籌設計畫書(以下簡稱籌設計畫書)內提出社區用地配售方案經行政院核定之日。 二、開發成本:指用地取得成本、建設成本及利息負擔費用。 三、關係人:指本人之配偶或直系血親。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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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