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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及建築物租售管理辦法 第10條

為避免畸零地之發生,申請人承租土地之確實面積於實測時,得就其計畫 使用土地面積百分之二十範圍內酌予增減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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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