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及建築物租售管理辦法 › 第29條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及建築物租售管理辦法 第29條

租用土地自建建築物時,應採用防火材料及構造,並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 定附建防空避難設備。建築基地出入道路之方向應由管理局指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8條看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及建築物租售管理辦法 全文第3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