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儲運服務中心設置辦法 › 第1條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儲運服務中心設置辦法 第1條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以下簡稱管理局) 為對園區事業提供倉儲及運輸服 務,特依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第三條第四款之規定設置儲運服務 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
AI 白話解釋
看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儲運服務中心設置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