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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4條

本辦法主管機關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辦機關為國防部及其他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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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