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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第19條

建物所有權人依核定改善計畫完成改善者,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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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