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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 第7條

破產財團成立後,其應納稅捐為財團費用,由破產管理人依破產法之規定清償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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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