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稅捐稽徵法 › 第9條

稅捐稽徵法 第9條

納稅義務人應為之行為,應於稅捐稽徵機關之辦公時間內為之。但繳納稅捐,應於代收稅款機構之營業時間內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稅捐稽徵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