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空廚業管理規則 › 第18條

空廚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依民用航空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之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經營空廚業者,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空廚業管理規則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