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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訓練辦法 第9條

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合格證書之有效期限為一年。 前項合格證書期限屆滿一個月前應再接受術科考試,及格者原發給之合格 證書始繼續有效;不及格者,得補考一次,仍不及格者,應重行參加訓練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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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