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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發行辦法 第5條

本院公報之售價,應按原、物料成本酌定;調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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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院公報按期贈送各委員及下列單位各一份:一、本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二、本…第3條前條以外之機關(構)或學校,自願負擔郵資者,得按期贈送本院公報一份。第4條本院公報得依下列規定對外發售:一、零購者,按冊以定價計費。但學生或身心障礙者,以五折計費。二…第6條本辦法經院長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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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