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 第2條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第2條

本會館包括委員研究大樓、青島一、二會館,設有 113 間委員研究室,提供委員辦公之用。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