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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國會圖書館設三科,分掌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關於圖書資訊之選擇採訪事項。 (二)關於圖書資訊之分類編目事項。 (三)關於圖書資訊之閱覽典藏事項。 (四)關於圖書資訊之參考諮詢事項。 (五)關於圖書資訊相關應用系統及資料庫之管理維護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新聞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檢索事項。 (二)關於新聞資訊應用系統之管理維護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立法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檢索事項。 (二)關於立法資訊相關應用系統之管理維護事項。 (三)關於本館網站之管理維護事項。 (四)關於本館資源利用及推廣事項。 (五)關於本館出版品之編纂事項。 (六)關於國內外館際合作及交流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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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