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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18條

議事日程所定議案未能開議,或議而未能完結者,由程序委員會編入下次議事日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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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