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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24條

經營者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執行成本池庫細分時,其所包含項目間之動因有顯著差異之成本池庫,應再依動因予以細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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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