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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8條

於競價程序進行中,若有不可抗力因素或發現競價者有重大違規情事,或其他不宜繼續進行競價程序之情事時,由主管機關宣布暫停競價程序之進行,並由主管機關視情形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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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