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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31條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不得借貸、轉讓。但依前二條規定轉讓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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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