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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9條

管制藥品之調劑,除醫師、牙醫師、藥師或藥劑生外,不得為之。 藥劑生得調劑之管制藥品,不含麻醉藥品。 醫師、牙醫師調劑管制藥品,依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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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