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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商登記規則 第12條

經登記營業之糧商,除合作社及農會外,應於開業十五日內加入所在地糧 食業同業公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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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