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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倉庫管理辦法 第28條

糧食管理機關派駐糧食倉庫之查核人員,應負責協調辦理防護工作及有關 業務,以維護糧食倉庫之安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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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