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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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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2條
紀念日如下: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三、反侵略日:三月十四日。 四、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五、佛陀誕辰紀念日:農曆四月八日。 六、解嚴紀念日:七月十五日。 七、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八、國慶日:十月十日。 九、臺灣聯合國日:十月二十四日。 十、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十一、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國父逝世紀念日在三月十二日植樹節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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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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