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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4條

下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春節。 二、民族掃墓節。 三、端午節。 四、中秋節。 五、農曆除夕。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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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