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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出口配額處理辦法 第5條

各類配額限額數如因分類定義變更調整,致額數不足,或有其他特殊情況 時,貿易局得視實際需要依與進口國協議之相關額數公告調整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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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