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終身學習法施行細則 › 第4條

終身學習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終身學習機構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提供學習之內容,應考量民眾學習需求, 並就教育階段之層級及性質,注意其課程內涵之銜接及實施方式。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終身學習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