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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第5條

構造與地震地質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活動斷層分布及特性之調查研究。 二、活動斷層圖之編製及更新事項。 三、地震地質之調查研究。 四、變動地形分布及特性之調查研究。 五、地質構造之調查研究。 六、活動斷層及地震之地質災害調查研究。 七、斷層活動之前兆研究。 八、變動地形與活動斷層之測量及其他相關測量事項。 九、變動地形與活動斷層之觀測及監測。 十、國內外活動斷層與地震地質之資料收集及資料庫建置。 十一、國內外活動斷層及地震地質之技術交流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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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