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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國家標準草案之審定。 二、國家標準訂定計畫之建議。 三、標準化推行之建議。 四、標準政策之建議。 五、標準法規訂定或修訂之建議。 六、其他有關事項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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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