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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國家標準起草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各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國家標準草案之編擬及審查。 二、國家標準草案技術內容及與數個標準體系配合之審查。 三、國家標準內容之適用與解釋之審議事項。 四、其他有關之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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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