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從業員工服務中心設置辦法 › 第7條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從業員工服務中心設置辦法 第7條

本中心及高雄、台中加工出口區服務站之辦事明細表,由本中心擬訂,報 請管理處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從業員工服務中心設置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